发布时间:2014-05-23 来源: 作者:admin 阅读数:1818次
汪应辰(1117-1176),男,字圣锡,名洋。玉山县人。自小聪慧好学,16岁前,乡试、会试均夺魁。绍兴五年(1135)中状元。初任镇东军签判,后任秘书省正字、知府、太守。绍兴二十六年(1156)任吏部郎官、右司、秘书少监、代吏部尚书。隆兴二年、三年又任四川制置使、四川宣抚使。乾道三年(1168)回京任吏部尚书、翰林学士、侍读,55岁时被贬知平江府。次年辞职回家。
汪应辰一生勤学、勤思、勤政,严于律已,清廉公正,吏治有方。在任内整肃军纪,力主抗金;鼓励发展手工业,惩治贪官污吏,免除百姓劳役,购粮赈灾。“肃吏道,革时弊”,是一位有成就、有业绩、有历史影响的封疆大吏。著有《文定集》50卷,《玉山文集》50卷,他的状元卷被后人誉为“吏治宝典”。朱熹《祭汪尚书文》评价“惟公学贯九流,而不自以为足。才高一世,而不自以为名。道尊德备,而不自以为得。位高声重,而不自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