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上饶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上饶实体经济
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上饶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融支持上饶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动催化作用,大力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市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饶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工作
1.实体经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是社会财富和综合国力的物质基础,更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发达稳健的实体经济,对提供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实现上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脱离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业发展要始终注意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运行,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基本要求,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要始终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坚持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上下功夫,更好地支持上饶实体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2.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部门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又要立足上饶实情,准确把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内涵与方向。目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加快发展仍是最重要任务。辖内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信贷资源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既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工业、交通、通信、商业、建筑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又要兼顾包括教育、文化、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的金融服务工作。
3.把服务、发展实体经济作为金融部门自身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辖内各金融机构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落实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将对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开展综合评估。
二、保持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要
4.全市人民银行系统要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在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下,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保持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的相关参数,增强政策工具使用的针对性,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适度增长。同时,运用再贴现工具加强贷款结构调整,增加对“三农”与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
5.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在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前提下,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努力增加信贷投放总量,确保信贷总量与上饶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同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加强与上级行汇报、沟通,积极争取省行信贷规模和政策支持,争取省行的项目直贷,确保全年新增贷款在本系统排名有所提高。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这一主题,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挖掘更多的有效信贷需求,确保今年贷款新增达到120亿元,增幅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三、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6.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既是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也是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事关江西、事关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大力支持和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我市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区,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其信贷投入。要进一步探索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改进和完善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探索能效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环境金融、碳金融和能效设备供应链融资等绿色信贷新产品、新模式,积极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发展之路。
7.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结合,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有力地推动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同时,也将有力地促进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辖内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延伸产业链规划,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照明、铜精深加工等具有上饶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面加强推进我市“633611”(6大高新技术产业、30个创新企业、30个创新项目、6大研发平台,1个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10个科技创新团队)工程建设金融服务工作,大力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科技型企业孵化抚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工作。
8.全面落实革命老区、贫穷地区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对弋阳、横峰等革命老区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扶贫贴息贷款覆盖广度和深度,因地制宜扶持扶贫主导产业,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攻坚。以老区红色文化为推介,加大文化产业支持力度,积极培育红色文化原创品牌,大力发展红色特色文化创意产业、红色生态旅游产业。对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微企业的转移,要给予政策引导和优先扶持。
9.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辖内各金融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信贷额度,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全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继续稳定在全市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我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辖内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六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均衡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四单原则”(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和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10.紧紧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投入。切实做好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鄱阳湖生态水利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可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辖内各金融机构可采取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对起步资金大、回收期长的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建立“一县一品”金融支农服务模式,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节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重点扶持新型农民经合组织、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配套基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量继续稳定在全市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县域存贷比继续稳定在50%以上。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11.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都市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上饶特色的鄱阳湖生态文化、稻作文化、铜文化、红色文化为依托,大力扶持文化旅游业、广告会展业、艺术培训业等八大产业,助推新型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密切注意服务外包业、旅游业和家庭服务业的融资需求,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扶持一批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信贷投入,支持重点城市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推进服务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主的质押贷款创新品种,深化配套服务的信贷支持,完善服务业信用增强体系,逐步建立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12.进一步改善外汇管理,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进外汇服务业务授权下放至县(市)金融机构,鼓励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业务审批权限,使资本金结汇网点覆盖到外汇指定银行各县(市、区)支行,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要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力争在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大工业园区设立外汇管理服务窗口,并通过试点,逐步推广外汇服务进园区,同时还要切实加强与工业园区涉外管理部门的沟通,定期提供外汇业务咨询与辅导。要引导、支持外汇指定银行开发和完善与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外汇融资产品,并积极向上争取本外币信贷规模,全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层次外汇融资需求。外汇指定银行要加强对各国、各地区经济状况、商业习惯、法律要求等特点的研究,针对不同企业、不同业务的具体特点,为企业提供收付迅速、风险可控的国际结算服务,提升国际结算水平,同时要加强境外贸易人民币结算等新业务的推广和使用。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和引导企业境外上市,提高我市涉外企业和外贸产品国际竞争力。
四、努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发展民生金融
13.履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应尽的义务,辖内各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遵守各项法律和商业道德,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各方的利益,积极追求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提高在发展绿色信贷、民生金融等方面的自觉性,努力在环保、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4.辖内各金融机构要站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发展民生金融,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围绕社会各阶层客户的需求,创新发展针对特定人群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特别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让社会各个阶层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鼓励辖内各金融机构主动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解决项目信贷资金供给需求不平衡问题,保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要。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抓手”,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妇联、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15.辖内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培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今年启动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水稻、生猪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积极推进林业、油菜、花生、棉花和奶牛等已有险种扩面;大力发展农民人身伤害意外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将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鼓励“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延伸到乡、村两级,逐步构建覆盖“三农”的风险保障新机制。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扩大特种设备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范围。支持商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的发展,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科技保险试点。积极引进各类保险基金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提升保险“经济助推器”的作用。
五、坚持稳步发展金融市场,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16.支持辖内各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继续做好条件较好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融资,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捆绑发行集合票据,探索研究引入高收益债券,丰富债券市场信用层次,支持新兴行业企业,尤其是符合上饶经济结构转型的成长型企业发债融资,推动产业升级,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17.辖内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支持市内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和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发展,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和企业债务融资工作,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
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8.在风险可控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继续配合辖区地方党委政府稳步开展各类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创新试点,不断扩大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不断完善辖内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支持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向下延伸机构。建立健全支付结算制度,继续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应用。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市场发展,提高银行卡交易总量。大力培育农村地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银行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促进“三农”经济加快发展。
19.围绕实体经济实际需求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工作。辖内各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时,要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要根据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开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等登记系统,灵活多样地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范围。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展信贷、投资、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合作,创新适合需求特点的联动模式,提高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细分化和专业化程度。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信贷审批效率。要继续推动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
七、继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优良环境
20.依托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加快征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扩大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丰富和推广信用工具、信用产品,降低金融和经济交易成本。拓展信贷评级市场,促进内外部评级的结合,加快推进征信机构的优胜劣汰,探索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征信机构体系和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良好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八、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21.辖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引导作用,加强监督管理,科学评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要积极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对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配合上饶产业政策的落实,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辖内各级人民银行要探索评估信息面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渠道、形式和范围,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地方金融机构适度新增贷款调控的重要依据。
抄送:人行上饶中支,上饶银监分局。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7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