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manager 作者:manager 阅读数:3次
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
(经2023年6月20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饶商联合总会是经上饶市民政局审批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商会自成立以来,受到了上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制定商会行规行约,加强全球饶商会员的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饶商事业高效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树立饶商良好的对外形象,提高饶商整体素质,促进会员单位健康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制定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建立饶商联合总会的自律机制,规范会员单位的市场行为,是饶商联合总会自律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会直属会员单位及各异地上饶商会会员,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自觉遵守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
第二章 行业道德
第三条 饶商联合总会所有会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体现新时代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条 饶商联合总会会员单位之间,提倡团结互助和协调自律,努力发挥饶商整体优势。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难点和重点问题,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采取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相互伤害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 提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讲究信誉、自尊自重,增强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资源意识和法制意识,坚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道德建设,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 行 规
第六条 商会会员单位应恪守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的宗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商会会员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八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商会会员单位应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质量标准和有关工艺、技术规范,信守对用户的承诺,确保产品安全可靠;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反对不平等竞争行为。
第九条 保守国家机密、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四章 行 约
第十条 商会各会员单位应做到不分体制,不分大小,要相互尊重,真诚合作,加强团结。
第十一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以企业和行业的长远利益为重,坚持互利共赢,要相互兼顾,加强协商协调,共同发展。
第五章 规约管理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本规约的执行,饶商联合总会秘书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执行本规约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将给予表彰,并通过商会渠道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 在执行本规约过程中,会员单位之间若发生纠纷,可向商会秘书处提出申诉,由商会会同有关会员单位进行协调;对拒不遵守本规约的会员单位,商会秘书处将提请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会内内部通报、警告等处理,直至按照商会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以维护本规约的严肃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约所列事项,凡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或国家已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均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约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由饶商联合总会理事会负责。
第十六条 《饶商联合总会行规行约》解释权属饶商联合总会理事会。
第十七条 本规约经2023年6月20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